还在担心人脸识别的隐私问题?个人信息保护法案草案开始征集意见
人脸识别在我们生活中已经相当的常见,不论是机场、高铁安检;自主购物;小区、学校身份识别。10月21日《个人信息保护法(草案)》在中国人大网公布,并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。
针对广大群众担心的身份信息安全问题进行了规定, 该条款规定,“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、个人身份识别设备,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,遵守国家有关规定,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。所收集的个人图像、个人身份特征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,不得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;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
纵观草案,对于“人脸识别”几个字其实并没有明确提到过,但却明白提到了“图像采集、个人身份识别设备”;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表示,草案第二十七条回应了公众关注的生物信息采集问题,尤其是人脸识别。“把维护公共安全作为前提条件,应该说对于可能发生的(人脸识别)滥用现象能够产生遏制效应。”同时,他强调,“公共安全”和公共利益一样,是一个“伸缩性”很强的概念,小区和商场可能都认为自己跟公共安全有关。“怎样使得公共安全真正落实而不流于形式,就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对话。”